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),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12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上班,其中3月31日(星期六)补4月2日(星期一)的课、4月1日(星期日)补4月3日(星期二)的课。
二、其他事项
(一)各系室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要做好放假期间防火、防盗、防投毒、防恐怖、防群体事件等工作。
(二)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去向登记。